代有多大,律上怎么判,她知道个大概。
第二日一早,三个人进了县衙的签押房。
签押房在二堂东边,一间朝北的屋子,终年晒不着日头,一进门就是一股潮纸味,屋里没生炭盆,冷得像地窖。
窗下一张柏木长案,案面叫几十年的胳膊肘磨出了两道浅槽,管架阁的是个老典吏,腰弯得像一张弓,身上的旧羊皮袄毛都秃了,抱出一摞卷宗来,拿牛皮纸封着皮,麻线装订,封皮上写着“清河县张二身死一案”,底下压着县衙的朱印。
案上的砚台冻住了,秦墨拿指头戳了戳,墨汁结成了一层硬壳。老典吏看了一眼,慢吞吞地从墙角拖出一只小火盆,拿火折子引着了几块炭,把砚台搁在盆沿上烘着,自己也凑过去,把两只手伸在火上翻来翻去。
裴湛看供状,秦墨看尸格,姜昭看的是一只木匣子,匣子里是那根凶器——木棍。
就是一根寻常的硬杂木,像是柴堆里最普通的一根,一头粗一头细,比手腕还粗一圈,粗的那一头有一片黑褐色,已经干透了。木头冻得冰手,姜昭隔着袖子把它拿起来,又放下。
秦墨看东西很慢,一页一页地翻,翻完了合上,把卷宗推回案上,就不再碰了。
裴湛看完供状,抬起头:“尸体上,伤在何处?”
秦墨没有去翻卷宗,开口就答,“左额角,近太阳穴,一处。皮破,骨微陷,长一寸二分,阔四分。别处无伤。口鼻有酒气。衣衫完好,无撕扯痕迹。”他顿了顿,“仵作另注了一句:伤处由前而入,不由后。”
老典吏在火盆边上烤着手,这时候抬起一只眼皮,看了看秦墨,又耷拉下去了。
裴湛把供状摊开,指头点在最末那一行。“你们看这里。”
供状上写着:问,因何杀夫。答,人是我杀的。问,与何人通奸。答,人是我杀的。问,何人同谋。答,人是我杀的。
一问一答,一共七问。
七个答,一个字都没有变过。
姜昭看着那七行一模一样的字,心口像是叫什么东西抵住了。
“张二浑身只一处伤。”裴湛说,“张二那夜吃得烂醉,一个存心要他命的人,一棍打下去,他倒了,还有气没气,总要再补一下,但她没有补。”
“伤在左额角,由前而入。”姜昭接过来,把那根木棍在匣子里转了半圈,“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使右手的,抡过去,正落在对面那人的左边。谋杀多是从背后下手,或者等人睡着。这是当面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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