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路上损耗大、成本高,仓库存粮又不够稳,怎么补救?
这一场她写得最快。
"江南岁漕四百万石,长运一船自江南至永安,往返近一年,船敝于途,卒逃于役......"
她先陈时弊:一条船从江南运到永安,再空船回来,要走将近一年。船在路上就散了,押船的兵半道上跑了,账上写的损耗是一成,实数是一成七。粮仓没有粮食进出库的账簿登记,收了多少、支了多少、剩多少,全无账可查。新收的粮食直接堆压在旧粮上面,陈粮被压在下面。支取粮食时,只从上面取新粮。下面的陈粮长期取不到,积压久了就发霉腐烂。等陈粮烂掉后,就上报说是水损,是被水浸坏造成的损失。
再引古制:前朝转般,分段而运。
最后再列措施:
一,分段转般。江船不入淮,淮船不入河,各段有各段的船、各段的仓;各段定里程、定日限、定折耗之额,超出本段之额者,追本段之人。
从前是一条船一路担到底,从江南装粮,过江、入淮、进河,全是一个人扛着。出了事谁也说不清是在哪儿出的,江上风浪大,还是淮河搁了浅?反正损耗都是朝廷的。如今不这样了,切成几截,各管各的:你这段路,配你这段的船,用你这段的仓。跑多少里、几天到、允许多少损耗,全给你定死。多耗了?找你。哪一截出的窟窿,就找哪一截的人。
二,仓立出入册。粮食按进仓的先后排队,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别跟从前似的,新粮压旧粮,旧的压在底下没人管,烂了就说「水损」。账要立两本,一本搁仓里,一本送府里。仓上的人想改数?行,你跟府里那本对得上再说。每年秋后,两本账对一次,对不上就查。
三,岁运十分之三雇商承运,立保、立限、立罚。
这一条她后头多写了一句:“非为省费,为其有可比之价也。”
不是图省钱,是要让官运有个可比的东西。如今官府运一石粮到底花多少钱,谁也说不清,你说多少就多少,没人能驳你。可一旦有三成让商人去运,商人的价就摆在那儿,你官运一石花三两,商人一石只要一两五,你凭什么?往后想报虚数,先看看旁边那个价。
四,常平仓的价与量,年初出榜定死,不许临时议。
粮贵的时候,平价卖出,压住粮价;粮贱的时候,照价收进,别让粮农亏死。卖多少、什么价,年初就写在榜上,到时候照办。不许临到跟前再开会商量——一商量,就有人能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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