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屯,每个屯的屯长都骑着马,站在队伍最前面,手按长戈,身姿挺拔,没有一个人乱动。
这就是秦国锐士,是战国七雄里最能打的虎狼之师。哪怕只有一千人,站在那里,也像一座沉甸甸的山,带着能踏平一切的气势。
看到赢玄走出来,军阵最前方的左校主将猛地举起了手中的长戈,厉声喝道:“勒马!行礼!”
一千名锐士同时勒住马缰,动作整齐划一,没有半分杂乱。所有人同时躬身,对着赢玄行了一个标准的秦军军礼,齐声喊道:“参见赢医官!”
声音震得地面都微微发颤,穿过风声,传出老远,没有半分轻视,只有满满的、发自肺腑的敬畏。
他们之中,有一大半人的同袍、兄弟,都是赢玄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前几天,整个伤兵营都被蚀骨蛊笼罩,军医束手无策,无数士兵在无尽的痛苦里浑身溃烂而死,是这个十二岁的少年郎,带着一个小姑娘,一头虎蛟,在伤兵营里熬了三天三夜,一针一药,把三百多名染蛊的士兵,从阎王爷手里硬生生抢了回来。
在他们眼里,赢玄不是什么普通的医官,是救了他们性命的再生父母,是能以银针破巫蛊、以医术救苍生的神医。别说让他们听赢医官的调遣,就算是赢医官让他们冲在最前面挡刀,他们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军阵的队列里,还有几个脸上带着病气的年轻士兵,正是伤兵营里刚能下床的轻症伤员。他们身上的甲胄都没穿整齐,胳膊上还缠着渗血的绷带,手里却死死攥着长戈,眼神里满是坚定。为首的那个断了半根手指的百夫长,看到赢玄看过来,立刻扯着嗓子喊:“赢医官!俺们几个的命是你救的!你去哪,俺们就去哪!就算只剩半条命,也能帮你砍翻几个杂碎!绝不含糊!”
他话音刚落,队列里立刻响起了一片附和声:“对!赢医官,俺们跟你去!砍死那群害百姓的狗贼!”
赢玄看着他们,微微颔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左校主将抬了抬手。主将立刻会意,厉声喝道:“归队!保持军阵!”
喧闹声瞬间停了下来,整个军阵又恢复了之前的肃杀寂静,没有半分杂乱。
赢玄翻身上马,动作利落干脆,没有半分拖泥带水。他年纪虽小,骑术却极好,是从小在终南山里跑出来的本事,哪怕是没驯过的烈马,在他手里也服服帖帖。他胯下的这匹战马,是秦军主将特意给他留的河曲马,是秦国最好的战马品种,神骏非凡,性子却温顺得很,感受到主人身上的气息,只是轻轻打了个响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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