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金额不大,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按《军律》,可以减等。”
“那您打算减多少?”
“减一等。”小皇子说,“杖八十减为杖六十,流三千里减为流两千里。”
“殿下想好了?”
“想好了。”小皇子说,“可学生不知道,这样判,天下人会怎么看。”
冯道看着他。
“殿下,您想让天下人怎么看?”
小皇子想了想。
“学生想让天下人知道——朝廷的规矩,对谁都一样。”
“但学生也想让天下人知道——认罪悔改的人,朝廷会给机会。”
冯道没有说对,也没有说不对。
他只是问:“那殿下有没有想过,那个冀州的李铁匠,他认罪态度也好,主动交代,涉案金额更大,但您判他罚三倍货款——相当于杖一百五,流五千里。为什么同罪不同罚?”
小皇子愣住了。
“因为他不是军官?”他试探着说,“因为他是商人,只受《商律》约束,不受《军律》减等?”
“那如果他也是军官呢?”
小皇子沉默。
“殿下,”冯道说,“您判得都对。李铁匠是主动违法牟利,张校尉是被人买通失职。一个贪,一个渎,不同罪,不同罚,没问题。”
“可天下人不会看那么细。”
“天下人只会看——那个铁匠被罚得倾家荡产,那个校尉挨六十棍还能活着。凭什么?”
小皇子不说话了。
“殿下,”冯道说,“立法容易,执法难。难的不是怎么判,是怎么让天下人服。”
“那学生该怎么办?”
冯道没回答。
他把张横的案卷推到小皇子面前。
“殿下自己决定。”
七月二十,四方馆。
小皇子把案卷看了整整一夜。
天亮时,他提笔写判词。
“张横,魏州军籍,协防幽州榷场。收受商人李贵钱帛五十贯,为其虚报出货日期,致榷场交易信息失真。”
“按《商律》诈欺条,应杖八十,流三千里。按《军律》减等条,应杖六十,流两千里。”
“然,张横收钱之时,榷场新开,《榷场管理条例》尚未颁行。其虽知虚报日期不妥,未必明知此行为触犯《商律》诈欺条。法不溯及既往,情有可原。”
“故,改判:杖四十,徙幽州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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