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明显过高,法律上可以主张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陈阳掏出手机开了备忘录。
“第二,那个什么‘全国大学生实践失信档案’,我问了我们所里做劳动法的同事,没人听说过。这不是官方的东西,多半是他们自己编的。就算真有,一个企业也没有资格往里面录入信息。”
“第三,合同里那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的条款,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她一口气说了三条,语速很快,像在法庭上陈述。
“所以你那个小朋友,她不用怕。这个合同到处都是漏洞,真要打官司,他们赢不了。”
“但是——”方晴话锋一转,“学生怕的不是打官司,是怕麻烦。怕影响毕业,怕学校那边给压力。这些心理上的恐惧,比法律上的风险更难对付。”
陈阳明白她的意思。
“学姐,如果我们要维权,第一步做什么?”
“第一步,把所有证据固定下来。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什么都别删。第二步,统一口径,所有人一起行动,不要单打独斗。第三步,找学校。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法务办公室,一层一层往上找。学校如果不管,再考虑走行政投诉或者诉讼。”
她顿了顿。
“但我建议你先找学校。这种事情,学校出面比你们自己闹管用。毕竟项目是学校引进的,学校有责任。”
陈阳道了谢,挂了电话。
他把备忘录里的几条重点又看了一遍:违约金过高、失信档案不存在、格式条款无效、先找学校。
下午四点,他去法学院找那个学长。学长叫郑远,今年刚毕业,在学校旁边的出租屋里备考法考。陈阳到的时候,他正对着电脑刷题,桌上摆着三罐喝空的红牛。
“来了来了,坐。”郑远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床上,腾出地方。
陈阳把事情又说了一遍,把合同照片给他看。
郑远戴着眼镜凑近屏幕看了几分钟,嘴里念念有词,然后一拍桌子。
“我跟你说,这个合同写得贼恶心。它不是不懂法,它是太懂了。它故意把无效条款和有效条款混在一起,让你分不清哪些能告、哪些不能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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