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食台收起,菲利普又竖起几块长长木板,关门歇业。
西哥特带着老龙不知跑到哪里去,托多背着长弓走在后头,前方是齐洛,身侧是科摩多。
菲利普暗自点头,既然敢在夜间用箭,说明托多的箭术已经有了几分火候。红绸说的不错,箭术这种东西不能靠眼,而是靠心,是讲求气机的准确捕捉也是聆听风的声音,对于旁人来说这实在太过抽象,可在箭手看来,这是本能!
所以有的人毕生学箭也是平庸,而有的人天生就是箭手,托多正是如此。
说起来已经很久没见红绸,也不知那个心静如水脾气暴躁的女子过的如何。她在巴尔奇克动乱以前就带人离开,去了深山老林,只为训练出一支出色的斥候部队,老实说,菲利普还真有些想念她——出于纯粹的友谊。
齐洛今晚帅极了,深黑色的礼服笔挺贴身,足下是羊皮短靴,售价不菲,发型是当下最时髦的长辫刘海,光滑而锃亮,要说唯一的缺点就是那发胶味道太过刺鼻,熏得人眼睛都疼。步履款款,气度不凡,笑容干净,眉宇间却有着淡淡煞气,若不知情还以为是哪家的公子哥出门夜游。
菲利普注意到齐洛左耳上钉了一枚小小彩钻,不由伸手揪了揪:“怎么戴这种东西,男不男女不女。”
齐洛哎哟惨叫一声,连忙闪身躲开:“大哥你真老土,这是时尚,时尚懂不懂?现在的贵族年轻人都这么打扮!”
菲利普回想起几人初见情景,不由失笑,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不过一年,当初那个衣着破烂心思狡猾的小笨贼竟成了这般模样,现在的他哪里还有半点寒酸,那是数千黑道分子都要仰望的存在,而在未来,他将更加闪耀。
相比之下,科摩多就要朴素太多,披着一袭宽大的粗麻斗篷,看不到面容,手里捧着一只土罐,活像个乞丐。
菲利普摇头道:“你好歹也是有名有号的人物,怎么如此窘迫?”
科摩多笑笑:“大人,我是逃犯啊,若被人认出来那可是大大的不妙,何况大人您不也朴素?我想以大人您的本事,钱财不过信手拈来!”
齐洛脸色古怪,同样感到不可理解:“就是啊,大哥你好歹也是身家数亿的富豪,无论如何也该穿得好看一些嘛,咱们今晚是去闹场子的,气势啊气势,气势最重要,可气势从哪来?当然是人靠衣装!”
科摩多眼珠都差点爆出来:“身家数亿?”
菲利普淡然问道:“气势和衣服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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