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看错了。再睁眼,字还在,位置没变,颜色也没褪。我转头看向镜子,里面映出的是我自己——连帽卫衣,帽子耷拉在背后,脸上的灰没洗干净,眼窝底下一片青黑。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可我知道刚才不是错觉。
我把目光移回那行血字,它们开始慢慢淡去,像被风吹散的烟,最后消失在空气里。视野角落闪了一下,一行小字冒出来:“阴德+1”。转瞬即逝,快得几乎以为是眼花。
我靠墙滑坐下去,屁股落地时撞到一块凸起的水泥棱角,疼了一下,但我没动。背还是贴着墙,手搭在膝盖上,掌心朝上。我能感觉到心跳,一下一下,不快也不乱,但每一次跳动都让我更清楚一件事:这系统不是瞎给提示的。它不会为假象显示因果,也不会对幻觉做出回应。既然它认定了这是桩冤案,那就一定是。
我抬头看着那面镜子。
它现在就是一面普通的旧穿衣镜,边框裂了缝,积着灰,右下角还有道细裂纹,像蜘蛛网的一根丝线。镜面有些轻微变形,照出来的人影肩膀歪了一点。走廊尽头的窗帘还在动,风从缝隙钻进去,布料鼓起来又塌下去。一切安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我知道不对劲。
她刚才明明说了“别过来”。
她不是在拦我。
她是在怕我走得太近,吓到自己残留的痕迹。
我慢慢抬起手,摸了摸脖颈上的残玉。它贴着皮肤,温的,不像平时那样凉。这感觉从昨天就开始了,红鞋归还之后。还有背包变轻,布失重,胸口那股说不清的空落感……这些都不是偶然。它们有关联,和我做的那件事有关。
但现在,我又多了一件。
不是任务,不是警告,也不是被动触发的预知。这一次,是我主动问出来的。我开口了,系统才显形。它像是在等我说出那句话,等我承认这东西值得查。
我掏出手机,屏幕亮起,指纹解锁失败一次,第二次才成功。我打开备忘录,新建一条。输入七个字:“林晚秋论文冤案”。
手指悬在“保存”按钮上,停了两秒。
然后按了下去。
屏幕暗下来,我又点亮,确认那条记录还在。动作很小,但在这一刻,我觉得像是签了个名。不是跟谁签的,是跟自己。我不能装作没看见,也不能转身就走。她不是要我烧纸,也不是要我送什么东西。她要的是真相被人知道,名字被人提起,事情被人记住。
就像我六岁前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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