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在半空。
他在基层干了十几年,抓过赌徒、逮过小偷、调解过无数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从来都是吼一嗓子、亮出手铐,对方就怂了。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在这么个偏僻山村里,遇上一个开口就跟他一字一句讲“执法规范”、引经据典的年轻人。
酒劲混着被当众“教育”的羞恼轰然上涌,他涨红了脸:“少他妈废话!老子是警察还是你是警察?开门!配合调查!”
“正是因为您是警察,代表国家执法权力,所以更应当模范遵守法律,依法办事。”龙不天语气依然平静,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落在逐渐围拢过来的村民耳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但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后,仍不能排除违法犯罪嫌疑,需要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调查的,必须出示相应证件,并说明理由。您目前仅以‘举报’为由,未出示任何书面证据,也未说明我涉嫌何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具体情形,直接要求我回所,程序上存在瑕疵。”
他顿了顿,目光平静地落在周建强下意识握紧的手铐上,补充道:“另外,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必须是在违法犯罪嫌疑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下。我目前站在这里,无任何暴力举动,无逃跑迹象,也不具备您所称‘涉嫌犯罪’的确凿证据所支持的人身危险性。您现在取出警械的行为,不符合法定使用条件。如果您坚持违规使用,我将依法保留向您所属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反映的权利。”
一番话,条理清晰,法条准确,语气从容不迫,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周建强被这连珠炮似的法律条文砸得酒醒了大半,冷汗瞬间从后背渗出。
他这才借着昏暗的天光,仔细打量眼前的年轻人——身材挺拔,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深色长裤,看似普通,但那面料质感、合体的剪裁,以及周身沉静的气度,都透着绝非普通农户的不寻常。神态从容镇定,眼神里没有他熟悉的畏惧、慌乱或蛮横,反而有一种……冰冷的、洞悉一切的平静。
再看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叶泽娣,虽然眼眶微红,但站姿端正,气质清丽出众,同样不像村里姑娘。
周建强心里“咯噔”一下,那股借着酒劲壮起来的胆气泄了一半:踢到铁板了?这俩人,恐怕真有来头。
但箭在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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