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露西去了洛杉磯的好莱坞片场。
没了整天像只波斯猫一样黏在身上叫洛森哥哥的小妖精,这几百平米的总统套房忽然变得空旷得让人心慌。
连那些平日里觉得还算可口的法式大餐,此刻也是味同嚼蜡。
洛森起身,隨手抓起黑色风衣披在肩上。
「走。」
「去哪?老板。」
「去闻闻人味儿。」
「去唐人街。」
如今的唐人街,儼然已经成为了镶嵌在金门大桥畔的一颗东方明珠。
夜幕初降,但这里却依旧亮如白昼。
冷白色的光,无死角地洒在青石板路面上。
连路边的垃圾桶都擦得鋥亮。
宽阔的街道两侧,是融合了维多利亚风格与东方飞檐翘角的新式建筑。
红砖墙面上镶嵌著琉璃瓦,落地玻璃窗后,不再是昏暗的洗衣房,而是灯火通明的银行、保险公司、律所,以及陈列著精美丝绸和瓷器的高档商行。
许多外国驻旧金山的办事处,甚至大型跨国公司的联络点,都爭相把办公室搬到了这里。
因为这里有全美最稳定的电力,最安全的治安,以及最高效的办事效率。
洛森看向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几年前,这里还是那帮只会窝里横的堂口大佬的地盘。
走在街上,你得时刻提防著从楼上泼下来的洗脚水,或者从暗巷里伸出来的黑手。
车子在一条稍微窄一些的辅街口停下。
这里不再是主街那种的商务气息,到处都洋溢著满满的人间烟火气。
整条街都是吃的。
各种食物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立马就抓住了洛森那被法餐折磨到麻木的胃。
「就这家。」
洛森指了指街角一家掛著隆江猪脚饭招牌的小馆子。
门口那口正在咕嘟咕嘟冒泡的大铁锅,是最好的GG。
锅里,几十只色泽红亮、燉得软糯脱骨的猪脚正在翻滚,旁边的滷蛋和豆腐乾都吸饱了汤汁,光看上去就馋得不行。
三人推门走进馆子。
店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但收拾得一尘不染。
地面铺著防滑的花砖,墙上甚至还掛著一幅装裱精美的《环球记事报》头版,那是青山就任旧金山警察局长时的巨幅照片,相框擦得比镜子还亮。
「几位客官,里面请,还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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