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大院愈发热闹,时常能听到孩子们欢快的嬉笑声。
傍晚时分,乌孤骑着风王疾驰而来,以往骑马赶路,中途还需让马匹歇息几次,如今有风王代步,他一口气便能直达大荒村,赶路时间直接缩减了一半。
李逸见他行色匆匆,便知定是出了急事。
果不其然,乌孤喘了口气说道:
“今日清晨,有族中兄弟看到河对岸来了几个人,他们在岸边打量了许久,随后便快马加鞭地离开了。”
李逸一听便了然,这定是苍狼部的探子。前来搜寻族人的踪迹,一旦被他们发现秃发部落的存在,后续的动向就难说了,就看苍狼部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虽说苍狼部有一千骑兵,但他们未必能全员出动,这对秃发部落而言无疑是个有利的消息。
李逸思索道:“等他们真的来犯,我们便趁机多杀些敌人,削弱他们的实力。之后不必等他们再次派兵,你便带人主动出击,攻打苍狼部,务必赶在苍狼部被天狼部吞并之前,将其收入囊中。”
李逸之前确实错估了匈奴各部的当前实力,苍狼部的出现,既是危险的信号,也是不可多得的机会。先吞并如今势微的苍狼部,让秃发部落壮大起来,之后再慢慢图谋天狼部。等彻底拿下天狼部,乌孤的秃发部落便有了与其他匈奴部落抗衡的资本。
李逸仔细叮嘱乌孤,不必为战事过于担忧,部落的城墙仍需继续修建,他会估算好时间,派人前去支援。之前搭建的简易烽火台,如今正好可以进一步完善,大荒村与秃发部落距离遥远,只有多设置几个烽火台,才能及时传递讯息。在这个通讯极为不便的年代,狼烟传递信号已是相对快捷的方式,能大大提升两族之间的支援效率。
接下来的一整天,李逸都在自己的专属木屋里忙碌,一口气制作出上百米长的药捻引信。他揉了揉僵硬的脖子,将做好的引信悉数收入物品栏,随后又从里面取出一只巨型螃蟹。
自从从地下回来后,他便没再理会这只存放在物品栏里的生物。此刻仔细端详,这东西的体貌特征看着极像巨型螃蟹,但腿部的细节又与螃蟹不同,反倒更像是大蜘蛛的腿,粗壮且布满尖刺。
李逸拿起锤子,用力捶击螃蟹外壳上附着的岩石,将杂质敲碎后,才露出了下方真正的甲壳。他又尝试用横刀斩击,用凿子凿刻,一番折腾下来,彻底确认了这甲壳的坚硬程度。
“为何这些地下生物的防御力都如此之高?”
李逸心中冒出一个疑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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