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钢笔,我也是试着做的,要是成功了以后大家写字就能方便太多了!”
李逸笑着解释,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手中的钢笔上,眼神里满是好奇与期待。
“夫君,墨研成这样可以吗?”秦心月轻声问道。
李逸点头应下,随即拿起钢笔,将笔尖轻轻蘸进墨汁里。
其实他心里也有些没底。这钢笔并没有笔胆,全靠笔尖挂墨书写。
蘸过墨水后,李逸试着在纸上画横线。笔尖落下的第一笔,墨汁稍显厚重,随后渐渐趋于均匀,可写着写着,线条又变得越来越细,越来越轻。
李逸微微皱眉,这效果比他预想中差了些,羽毛笔中空的部分能吸附少量墨汁,书写时长比他这简易钢笔更久,但精心打磨的钢笔笔尖,比羽毛笔尖在笔触上更细腻,握感也比羽毛笔更舒适。
“呀!真的写出字了,还这么清晰!”
白雪儿忍不住低呼出声,看向李逸的眼神里满是崇拜,越发佩服自家夫君。
于巧倩和孙倩柔则好奇地盯着纸上的字迹,这些字看着既有些眼熟,又透着几分陌生,让她们满心疑惑。
方才测试钢笔效果时,李逸下意识写了三个字,城墙图。
只不过他写的是前世的现代简体字,而非这个时代通用的字体,于巧倩她们自然觉得古怪。
“夫君,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呀?”
白雪儿识得几个字,却认不出这简化后的字形,还以为是某种未知的特殊文字。
“是城墙图。”
李逸笑着解释:“我觉得咱们平日用的字太过繁复,书写和阅读都不方便,就想着试着把字简化一下,这样学起来写起来都能省不少力。”
李逸一句话,让于巧倩和孙倩柔都惊得睁大了眼睛,她们从没想过李逸会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想法其实合情合理。
白雪儿没多想,歪着脑袋问道:
“夫君,你把字改了,那别人不就都不认识了吗?”
李逸点头认可了她的担忧:
“雪儿说得没错,但文字本就是先辈创造出来的,他们能创造我们自然也能为了书写方便而简化它,我一个人改确实没什么用,可若是让大荒村,还有以后的大夏城,都用我这种简化字,大家耳濡目染,自然也就都认识了!”
听李逸这么说,于巧倩看向他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敬佩,心中对这个夫君的钦佩越发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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