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预想中的“凶器”并未出现。
姜纹从塑料兜里掏出了两瓶红酒,而是法兰西波尔多产区的好东西。
“来,咱们喝一个。”
“有菜没有啊?”
“喝酒啊?”张远一脸懵逼的看向老哥。
“不喝酒做什么?”
“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你做的好事啊?”
姜纹低头,张远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姜一朗的脚踝处。
七分裤,露着白嫩纤细的小腿下半截。
只不过在脚踝处,包着一块纱布。
“我今天必须详细问问你,到底是怎么劝他的?”姜纹还搁那说呢。
姜一朗抬起腿,撕下了纱布。
里边立马显出一团淡淡的,微微凸起的肉痕来。
张远凑近看,随后抬眼望向女生。
这妞分明在憋笑。
“你……”
他看出来了,这好像是洗纹身的痕迹。
“你真干啦?”
“你说这样不好,所以我就去洗啦。”
洗纹身不是“洗”,原理是破坏沾染了色素的细胞,手法类似激光除锈。
纹身这事,纹的时候疼,洗的时候更疼。
要不古代怎么会有黥刑。
当然疼只是一方面,精神折磨,社死也是处罚的手段。
《水浒》中宋江就受过黥刑。
但宋押司和官面上的兄弟关系好,所以受刑时有讲究。
用最细的针,最浅的墨给你来,外加宋押司本来皮肤就黑,张远怀疑流放到九江时已经快看不出来了。
若是得罪了官面上的人,同样黥刑,给你用烤羊肉串签子那么粗的针,墨水调和芝麻糊一样稠,下手刺的时候和容嬷嬷一样狠。
宋江用8号字,给你用28号字,一个字就和鸭蛋一样大。
刺完了你就看吧,面皮剥了,骨头上都有。
法不外乎人情,但凡人能操作的事,上限和下限差距之大难以想象。
姜一朗的脚踝上原本纹着一只小狗,因为她属狗。
在白人世界,纹身不叫事,也就少数顶层家族忌讳这个。
不是大花臂那种很复杂的图案,只是线框的卡通图画。
但洗了肯定也疼的很。
张远又看了眼这妞。
混血妹子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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