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而萧明轩也没有。
两人用尽了全力,认真严肃的对待两人的第一次比拼,这就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人已化残影,唯有哈出的口气在空中飘荡,脚下染霜的枯草被踏成了末,喳喳的身影在空荡的荒地里传开中。
无人的荒地,只有寒风瑟瑟,月光洁白如白昼,却更加的寒冷,这么气候恶劣的地方,凌茗瑾也呆过,那就是玉门城。
古来一句话,春风不度玉门关,春天的风,可不是朝着玉门城吹的,只有寒风北风,才会呼呼的灌入玉门城中。
自己是乞丐的时候都能大难不死,现在也不会,凌茗瑾从来都不怕环境艰苦条件艰辛,她在玉门城长大,染上了血腥味的杀手生涯让她一直走到了现在,从一个普通的百姓变成通缉犯,接触了朝廷势力最顶端,见过了皇上,进过了内库,气得二皇子跺脚,耍得都察院团团转,若是够了,也是够了,够风光了。
可这只是一个人的风光,别人不知。
而她这一个人风光的代价,让她更是一直逃亡到了现在。
若有机会重新再来,自己定不会再做一品阁这样亏本的生意了,成本投进去人走却一分钱收不回来,太划不来,自己要做,就要做如在修城一般可以惩恶扬善大快人心的事。
那些为富不仁的人,官府不惩罚他们,那便自己来。反正都是不义之财,自己取了又何妨?
这些天她脑子里一直有个想发,她觉得这对她这个曾是杀手的人来说,是最适合的营生了。
心中不安,手中的‘剑’也会不安。
在三十个回合后,凌茗瑾败了下来。本就是无悬念的比拼,凌茗瑾心里并没有遗憾。
“刚才在想什么?”
背靠枯树,萧明轩就在凌茗瑾身旁,这些天两人一起逃亡,感情自然不是原在安州时可比的,现在的他们,算得上是可为对方去死过命的交情了。
“我在想,我是杀手,又是通缉犯,素来又见不得不平事,骨子里一直有点惩恶扬善的侠女思想,有一个营生却是适合自己。”凌茗瑾用手中方才比拼的树枝拨弄这风中摇摆的火苗,就如一个汉子调戏一个姑娘一般认真。
“哦?什么营生?”萧明轩一鄂,想不到她思维这么跳跃,居然在比剑的时候想到了这件事。
“这些天你拿那些为富不仁的人的钱财是何感觉?”凌茗瑾答非所问,神采飞扬的问道。
“爽呗。”萧明轩长呼了一口气,看着空气里一直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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