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句话里透着玄机,凌茗瑾发紫的嘴唇轻颤着,联想到了山珍海味之后的毒药,若是自己等人做成了这件事,便成了他的得力手下,他怎会放自己自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已经不再需要自己这些人了,等待自己的不会是解药而是毒药,二是他不过是一个丢掷骨头让小狗更卖力向前冲的屠夫,所谓的解药,不过是他的手段而已。
但她作为那条随时都可能被屠夫宰杀的小狗,没有选择的权利,在大汉简单的几句交代过后,他们起身拜别,离开了破庙。
出了玉门城,才觉得风也是伤人割骨的刀,每前进一步,都比得上她在那座大宅子里挨棍子的痛苦,草原不比城中,城中虽萧条人情冷漠,但有一睹城墙围着自己也会踏实,草原不会有城墙,只会有枯草之下的深坑与觅食的野狼,还有训练的铁骑兵。
蛮人深居草原,在寒风如此猖狂的深秋,一般不会出现在草原边沿,更不会出现在玉门城外。没有蔚蓝的蓝天,没有碧绿的草原,没有翱翔的老鹰,没有豪迈放歌的牧羊人,第二次来到草原,凌茗瑾说不出的失望。
要避开铁骑兵与觅食的野狼潜行在枯草中着实不易,草原上的草就像居住在草原人的人,坚韧而锋利,他们穿的不过是年夏的衣裳,再好的布料也会被坏破,凌茗瑾解下腰带撕成四片绑在手肘膝盖处,才算是稍稍掩住裸露在外的皮肤。
“子絮,草原野狼的鼻子比狗还灵,快把伤口包扎一下,免得引来了狼群,再向前二十米,草就很茂盛了,到时就不用爬着前进了。”
叫子絮的这名女子一直跟在凌茗瑾身后,她低头看了看流血的膝盖,抿着嘴唇撕下了一块布,其他三名掩护在后的男子,也停住了爬行,解开了腰带包住了手肘膝盖。凌茗瑾虽是女子,但以她冷静而睿智的头脑,明明早一年入大宅子却早早超过四人的武艺,都让她在这几位可称得上伙伴的伙伴之间充当着领导的身份。
但人心的叵测,又岂是这么好看透的,凌茗瑾具有现代职业女性的头脑,她对这几个人从来不会掉以轻心,就如刚才提醒那个名叫子絮的女子,不过是她不想自己命丧草原。大汉不用担心他们有二心,就是因为他知道这几人都清楚明白那毒发作的可怕,凌茗瑾却没有这个条件。
值得庆幸,她们这一路都没碰到铁骑兵也没碰到狼群,每向前十多米都能感觉到草茂盛高度的变化,越是接近草原深处,这些草长得越是高而茂盛,他们在草原上的前进就如一幅人类进化史的画卷,从爬到屈膝,从屈膝到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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