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被撕咬到支离破碎肠穿肚烂的尸体躺在那里,面孔早已看不清了,连男女都已经分不出来了。
而那尸体的旁边,一个英俊男子正坐在地上,坐在那片血泊之中,他叼着烟,慵懒的打着哈欠,悠哉的擦拭着下巴上的血渍。
“咦?”男子看到了我,表情一阵错愕,而我……几乎想也不敢多想,在神智被吓醒的瞬间就扭过了头,发足朝巷口奔去。
“该死!见鬼!怎么会倒霉成这样!”我颤声自语道,我真的做梦也想不到会这么快又遇到了,这男子……如果我猜的没错,尸妖?和韶华一样的尸妖?
“该死!见鬼!”几乎是同时,男子也咒骂了出来,表情阴冷的起身朝我追了上来,他的速度好快,仅仅几步就奔到了我的身侧,猛地抬脚。
砰,我被踹的直接撞在了一旁的墙壁上,胸口一阵气闷。
咔,一只手捏住了我的脖子,将我整个人拎了起来,天……他的力量简直……我足足有一米八啊,居然被他抓在手里像拎小鸡似得。
“真是倒霉啊,居然被你看到了。”男子森然道,倒霉?是说他自己还是在说我?感觉我要比他倒霉一万倍啊。
“唔……虽然已经吃饱了,但似乎没理由被你看到还放过你嘛,可怜的小子,不好意思喽。”男子喃喃道,缓缓举起了另一只手,那尖锐的指甲在夜色下是那么的刺目。
我完了,又一次完了,我真倒霉,才三天而已,我居然要翻来覆去的要死好几次……
先是韶华,难得脱险却还是死在了自己的床上,此刻又要因为踩中了狗屎而要死在这家伙的手上,我……早知道我就去买彩票了,这绝对是百分百中奖啊!
又或许这并不是倒霉,如果我还是普通的人类,我是绝不会被吸引过来的,因为我无法在几百米以外就闻到那尸体上的血腥味,可笑,我还当是什么美味的肯德基,却没想到会是那种恶心恐怖的场面。
或许这又一次证明了,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或许,这样也好,至少我不用担心自己会伤害孙芸,伤害我最好的朋友了,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走在大街上,突然发了疯似得抱住一个人就咬了。
死?其实我不怕,因为已经死了,如今这局面对我来说,或许会是个解脱也说不定。
然而,事情有时就是这么的事与愿违,就在我已经放弃一切,只想要个解脱的时候,男子的手突然间顿住了。
“咦?”又是一声疑惑,他眯缝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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