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还小,脸上一看就显得稚气未脱,能轻易分辨出来。因年龄太小,店员觉得称先生不太合适,以他们两人的年纪,肯定还在上学,所以她便称同学。
不过她这样夸林旭,除了有一部分是由衷之言外,更多的也是自己邀功。因为衣服是她代买的,林旭穿上合适,显得更帅,也显出了她眼光好,并不是白昧了岳纤云所给的那几百块钱。
只是,她这也就是自打小算盘地计较。对岳纤云来说,那几百块钱根本没放在眼里。从这店员回来后,她根本连问都没问一句对方买衣服花了多少钱。
“不错,还行。主要也是挺合适的,不用麻烦换了。”岳纤云看着林旭满意地一点头后,便指向鞋架上的一双运动鞋,问那店员道:“这双鞋有39号的吗,给他拿一双。”
林旭现在正是穿39号的鞋,她刚才已经问过了。
“有!”店员闻言,立即又是眉梢带喜地答应一声,过去找鞋。对她来说,岳纤云现在就是她的财神爷。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现在不但精神爽,动作也是比平常分外麻利,很快就翻出了装39号鞋的鞋盒,递给走过来的林旭。
换过鞋后,岳纤云问了下他合不合脚,得到合脚的答复后,便直接掏钱付账。反正对她来说,这双鞋跟林旭现在身上的衣服一样,都是属于临时过渡,好让他走出去不再显得那么土气地引人注意,所以倒也不用太过麻烦的挑选,反正最后还是要换的。
在岳纤云掏钱时,林旭把自己换下的旧衣服与鞋子重新装在了袋子里提上。虽然有了新的,但旧的仍然可以穿。而且这些新衣服他直接穿回家去也有些不好解释,周末回家的话,还是需要穿旧的。
岳纤云付完钱见状后,忍不住张了下嘴想说什么,但话要出口时想了下后,却又闭上,没有就此多说,只是带着林旭走出店门。
出门之后,那边电梯底下围着看热闹的人群还并没散去,而且这时围的人还更多了些。
外面后围上来的人并没看见最初的事发经过,再加上林旭这时又已换过了一身衣服,倒也不怕被人认出。出门后,除了略低些头遮掩着自己脸外,倒也并没怎么躲藏。
拐到前面电梯口处要上电梯时,林旭看了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向岳纤云道:“我看就这一身就行吧,不用再上去麻烦了,也省得你破费。”
“这哪行?太随便了。而且都不是我自己挑的。说好了一个小时的,现在时间还没到,你可不能反悔!”岳纤云闻言,立即摇头反驳,说完还怕他跑地一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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