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个迷你小熊,她递给我说道:“给,你的老坐骑,你消失的那几年我一直开着来着,现在是该物归原主了。”
我犹豫了一下,笑道:“三年多看了你开习惯了,那你就继续开着吧,我随便在弄一辆就行!”
可小丫头还是将钥匙硬塞进了我手里,不过她有些眼红的说道:“不过我要跟你一起去邯市,你一消失就是三年多,谁知道你这次离开又要多久,我不想在离开你了。”
“这,不大方便吧!”我咧了咧嘴角,对于小丫头的感情我还是觉得有些怕,最主要的是那种粘人的程度。如果我答应她做他男朋友,我不难想象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身后都会跟着一个小尾巴,虽然,她这样又是美女又是明星的忒有面子,可是真的,男人没几个受得了这种感情的。
像老祖先梁山伯祝英台两人的爱情,靠,要不是最后他们没能在一起而显得特别凄凉的话,我相信,梁山伯不会十年如一日的忍受一个大小姐的。特别是别人所总结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只这一句话就可想而知了。
“不,这次我死也要跟着你,除非你结婚了!”小丫头突然间激动的大声喊了一句,包厢里众人一愣,随即都露出暧昧的眼神笑了。他们一直都知道小丫头爱着我,从我失踪后,小丫头霸道的霸占了我留在这里的所有东西,我以前的车,我以前的屋子,甚至一直以来我那间屋子里的东西从未改变过。
“啊好吧好吧,等我走的时候通知你!”我稍有尴尬的摆了摆手,随即拿起就被一头仰下半杯酒。但眼看着小丫头的眼睛越来越红,不多时一滴滴的泪连接成线在粉嫩如初绽放的玫瑰一样鲜艳的脸蛋上划过,带着露珠的玫瑰花瓣,虽然漂亮却更显晶莹还有那略带哀伤的凄迷,这,才是她深刻的美,这才是诗人赞美的话语。
“好了小丫头,我答应你便是,很认真的答应你!”我不是诗人,但良心与恶魔同在,有些不忍又越发邪恶的想着,干她,让她知道什么叫男人,上她,上完就丢,让她悲痛欲绝哭天喊地都不灵,这是她自找的!良心就不忍了,开始在心底骂恶魔:“你个王八蛋赶紧死去,老子借你根儿绳子……”
我很郁闷的抓了抓脑袋,自己怎么就神经了呢?精神分裂?双重性格?自己骂自己又有什么用,我还是要活着过生活。他奶奶的,人为什么会这么聪明?哎,老子有机会一定灭了地球灭了全人类,全他吗地狱闹腾去吧。
凯瑞结账后我们陆续走出饭店,悍马就在外面停着,我同众人告别一声就走向悍马。可听着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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