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实与“商业间谍”、“非法融资”、“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进行关联的逻辑链条,充满了臆测、断章取义和偷换概念。尤其是“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指控,更是将正常的国际商业合作、技术交流(即便是通过合法或灰色手段获取竞争情报,在商业领域也并非罕见)上纲上线到国家安全的层面,其政治意图和打击目的昭然若揭。
2. “瑞士举报”的毒辣运用:将林晚用来交换庇护的、关于“隐门”及“Ventus”的线索,反过来用作攻击陆沉舟的“证据”,这招极其阴险。它不仅坐实了陆沉舟与“Ventus”(进而与“隐门”)的“关联”,还巧妙地将瑞士方面也拖下水——既然瑞士方面收到了这样的举报,那么其中涉及中国公司的内容,自然引起了中方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和“依法核查”。这既堵住了瑞士方面为陆沉舟辩解的嘴(他们无法公开承认自己收到了相关举报,更无法澄清举报的具体指向),又让陆沉舟的“罪名”多了“国际认证”的色彩。
3. 程序“合法”与实质不公:从表面看,证监会立案调查,依据“初步线索”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法律程序。但问题在于,这些“初步线索”的来源可疑(大量来自匿名网络攻击和境外势力操控的媒体),其真实性和证明力存疑。在嫌疑人(陆沉舟)生命垂危、无法自辩的情况下,如此急切地启动跨国拘捕和转移,其程序的正当性、目的的纯洁性,值得严重质疑。这更像是利用法律程序,达成某种非法律的目的。
4. 精准打击,釜底抽薪:“摘要”中提到的“非法获取、向境外提供核心技术信息”,以及“利用离岸架构扰乱金融秩序”,这两点如果被“坐实”,不仅陆沉舟个人将面临极重的刑罚,远舟集团这个商业实体也可能被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工具,面临被强制接管、拆分、甚至直接取缔的命运。这已超出了普通经济犯罪的范畴,是要从根本上摧毁陆沉舟和他所建立的一切。
“这是一次典型的、利用公权力进行精准打击的‘合法伤害’。”苏瑾的声音因愤怒和疲惫而沙哑,眼睛却死死盯着屏幕上那份“摘要”的每一个字,“母亲不仅收买了舆论,还渗透或影响了部分执法和监管环节,将构陷的‘证据’包装成合法的‘线索’,推动立案,然后利用‘危害国家安全’这个尚方宝剑,在程序上对沉舟进行绝杀。瑞士方面提供的线索,成了她借刀杀人的利器。”
“分析结论与您一致。”阿九回应,“该‘摘要’文件的数字特征显示,其编纂和传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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