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瑾衡律师事务所,苏瑾办公室。
窗外飘着深秋的冷雨,雨点敲在玻璃上,发出细密的声响。苏瑾坐在宽大的核桃木办公桌后,面前摊开着三份卷宗。左边是“锦绣家园事故民事赔偿案”的原始档案,厚达七百多页,纸张泛黄,边角卷曲,散发着陈年文件特有的霉味。中间是“陆建华死亡案”的警方调查报告,只有三十几页,但关键部分被涂黑了。右边是她自己整理的线索笔记本,密密麻麻的手写记录,箭头、问号、重点标记,像一张思维导图。
她已经在这里坐了四个小时,从凌晨五点到现在,咖啡续了三杯,眼睛熬得发红,但精神高度集中。因为昨晚在棋手会议后,林晚给了她一个新任务:以“陆氏复仇基金”的名义,申请对锦绣家园事故重启调查。
这不是简单的走程序。要说服司法机关重启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需要过硬的“新证据”和“合理怀疑”。陆建华的遗书是其一,钢筋工老李的证词是其二,但还不够。苏瑾需要找到当年事故调查中,被忽略或刻意掩盖的“关键证人”或“关键物证”。
她重新翻开民事赔偿案的卷宗,一页页仔细阅读。这个案子当年以“调解”结案,林氏集团和三家遇难者家属、十七名伤者达成了赔偿协议,总金额三亿。协议是保密的,卷宗里只有调解书和收据,没有详细谈判记录。
但苏瑾注意到一个细节:调解协议签署的时间,是2007年1月15日。而事故发生在2006年8月23日,陆建华跳楼是8月23日当晚。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不到五个月,赔偿就完成了。
这太快了。
一般这种重大安全事故,光是责任认定、损失评估、谈判拉锯,至少需要一两年。锦绣家园的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十七人受伤,还有巨大的财产损失,居然在五个月内就调解成功,而且所有当事人都签了保密协议,再也没有闹过。
这不正常。
除非……有人急于结案,用钱封口。
苏瑾调出当年遇难者和伤者的名单,开始逐个排查。这些人的信息在卷宗里只有姓名、身份证号、赔偿金额,没有联系方式,更没有现状。二十年过去了,很多人可能已经搬家、去世,或者根本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事。
但有一个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
“证人:王秀英,女,52岁,锦绣家园事故3号楼遇难者***(钢筋工)之妻。赔偿金额:八百万元。”
八百万元,是三个遇难者家属中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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