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的名字在名单第三位。
我把整本卷宗抽出来,放在桌上。封面已经泛黄,右下角有轻微水渍,像是曾经被打湿又晾干。打开第一页,是答辩评分表,手写体,墨迹深浅不一。她的论文题目写着:《民国时期民间符箓文化考》。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两秒。
这个题目本身就不像是能轻易抄袭的内容。符箓涉及地域差异、仪式流程、手抄本比对,光是田野调查就得跑几个月。如果是真的研究成果,不该这么轻易被人顶替。
我把评分表往后翻。有导师签字页,签名潦草,写着“周明远”。日期是2003年5月18日,答辩前一天。再往后是图书馆借阅登记复印件,显示她在四月中旬连续借出三本地方志,其中一本《赣南巫俗录》还是馆藏孤本,借期两周。
这些都不是临时拼凑能有的记录。
但我还没松口气。
真正的矛盾出现在附录里的一份期刊目录复印件。那是一本《民俗研究动态》,2003年第4期,上面刊登了一篇文章,标题是《论民国江南地区民间符箓的演变与传承》,作者署名:周明远。
时间是2003年6月出版。
而林晚秋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是5月20日。
也就是说,在她正式提交论文后的三十天内,同一位导师发表了高度相似主题的文章。表面看,确实像剽窃。
可问题在于——
我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输入两个日期。
5月20日,林晚秋提交最终稿。
6月15日,《民俗研究动态》正式发行。
中间隔了二十五天。
这期间,刊物要经过审稿、排版、印刷、邮寄,才能送到学校图书馆上架。正常流程下,作者交稿时间至少要比出版早两个月。
也就是说,周明远的文章,最晚在4月初就得完成投稿。
可林晚秋的论文初稿批注日期是4月10日。
换言之,当她的导师还在给她修改第一章时,他已经把一篇几乎雷同的文章投出去了?
逻辑不通。
除非——他早就有了成品。
要么是他自己写的,提前准备好了;
要么就是有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别人的研究成果去发表。
我重新翻回评分表,仔细看每一栏评分项。专业基础:82;研究方法:78;创新性:85;写作规范:76;综合评定: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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