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惊慌失措的她,牢牢护在身下,即便被那两个小混混踢断骨头,也不吭一声。
那晚他誓死保护她的举动,成功打动了她。
她在外面,替他租了房。
她只要有时间,就会过来看望他。
她将上班的钱,留一半给他。
她给他买了新衣服,还带他剪了头发。
他个子高高瘦瘦的,打扮一番后,十分帅气阳光。
他故意装可怜、卖惨,博取她同情和怜惜。
渐渐的,她对他生出好感。
两人恋爱了。
有一天,她兴奋又激动的告诉他,有个星探看上了她,想让她去当歌星。
若是以后有钱了,他们就能在城市买房,扎根。
当时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对未来充满了期望。
可是他并不开心。
若是她出名了,她还会记得他吗?
他不敢赌人性,若是出名的人是他就好了。
他就能掌握主动权,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他觉得自己的外在和嗓音条件并不差,只要林小荞为他写歌,他照样可以出名。
那一刻,嫉妒宛若疯狂生长的蔓藤,缠住了他的五脏六腑。
他想起了老家的季大炜。
他打电话,让他从老家出来。
他让季大炜偷偷在林小荞的水杯里下药。
季大炜对于小偷小摸的事,做得很好。
果不其然,林小荞的嗓子坏了,她无法再唱好听的歌曲了。
他折断了她的羽翼,她再也飞不起来了。
他趁机安抚她,然后若有似无的提议,他可以代替她去舞台上实现愿望。
他对她保证,若是将来哪天他成名了,绝不会抛弃她。
他会和她分享成功与荣誉,会对她负责,以后组建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家。
林小荞听信了他的话,她教他唱歌,教他弹琴,还将星探推荐给了他。
第一张专辑,他就收获了情歌小王子的称号。
站在聚光灯下,他收获到了前所未有的掌声与鲜花。
以前他的世界,就只有大山。
可是现在,他见到了外面的繁华。
粉丝,从零涨到十万,五十万,一百万……
喜欢他的,全都是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她们喊他哥哥、欧巴、老公。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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