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那当然。”我夹了一块土豆丝,“你这土豆丝切得比我好多了。我第一次切的土豆丝,跟薯条一样粗。”
她笑了,笑得很开心。
“那你下次来,我教你切土豆丝。”
“好。”
我们安静地吃着饭,偶尔聊几句。窗外的城市灯光在夜色中闪烁,远处的公路上车流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来。
这顿饭很简单,但很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饭之一。
另一顿是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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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坐公交车回学校。方楠奕送我到车站,站在站牌下面,看着我上车。
“路上小心。”她说。
“知道了。”
“到了学校给我发消息。”
“好。”
“明天见。”
“明天见。”
公交车开动了,我透过车窗看着她。她站在站牌下面,冲我挥手。路灯的光照在她身上,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她也变成了一个人。
但不再是那个躲在天台角落里的、把自己藏起来的人。
她是一个站在路灯下、敢于挥手告别的人。
我冲她挥了挥手,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宿舍之后,我给她发了一条消息:“我到了。晚安。”
她秒回了:“晚安。明天见。”
“明天见。”
我放下手机,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今天去了方楠奕的家。看到了她妈妈的遗照,看到了那条银杏叶项链,看到了她家的阳台和风铃。她给我做了饭,西红柿炒鸡蛋和清炒土豆丝,很好吃。她说这是她第一次带朋友回家。
方楠奕,你知道吗,这也是我第一次去朋友家。
不是林栀的家——林栀的家我去过很多次了。但那是“去同学家玩”。去方楠奕的家,不一样。那是“被邀请进入一个人的世界”。
她让我看到了她的世界——那个小小的、凌乱的、充满烟味和酒精味的家。那个墙上挂着妈妈照片的家。那个阳台上挂着风铃、能看到星星的家。
她没有藏起来。她把最真实的自己给我看了。
这是她给我的、最大的信任。
我会珍惜这份信任。一直珍惜。
永远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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