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看怎么够?”
“够了够了,能看看就够了。”林栀的脸又红了,拉着我往反方向走,“走吧走吧,别看了。”
我被林栀拽着走了一段,回头看了一眼篮球场。周也正好投进了一个三分球,队友们冲过来跟他击掌,他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汗水从额头上滑下来,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十七岁的男孩子,浑身都是生命力。每一条肌肉、每一根骨头、每一个细胞都在大声地宣告——我活着,我年轻,我有无限的未来。
而我,一个同样十七岁的女孩,站在操场的边缘,像一个迟暮的老人,用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们。
这种感觉很荒诞。
荒诞得像一出黑色喜剧。
晚自习的时候,我做完了数学和物理的作业,然后开始写日记。
这是我住院之后养成的习惯——每天写一点东西,把当天发生的事情记下来。不是为了留给谁看,是为了让自己知道,我还活着,今天也活着,今天的我也看到了天空、吃了红烧肉、听到了林栀的暗恋故事。
今天的日记只有一行字:
“X月X日,晴。今天去了学校,天空很蓝,红烧肉很好吃,林栀说她喜欢周也。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这四个字是每一天日记的结尾,像一枚印章,盖在每一天的末尾,证明这一天没有白过。
晚自习结束后,我回到了宿舍。
宿舍是六人间,但只住了四个人——我、林栀、还有另外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小鹿,一个叫赵敏。陈小鹿是个话痨,从早到晚嘴巴不停,不是在说话就是在吃东西。赵敏是个学霸,每天学到凌晨一两点,台灯的光经常把我晃醒。
“苏柠,你终于回来了!”陈小鹿正在床上吃薯片,嘴角沾着碎屑,“你这一周去哪了?想死我了!”
“感冒了,在家休息。”
“哦,可怜的孩子。”陈小鹿从床上探出身子,递了一包薯片过来,“吃不吃?番茄味的。”
“谢谢。”我拿了一片,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很脆。
“苏柠,你瘦了好多。”赵敏从书桌前回过头来,推了推眼镜,“你要注意身体,高三了,不能倒下。”
“嗯,我会注意的。”
我洗漱完之后,爬上自己的床,拉好蚊帐,躺在枕头上。宿舍的灯在十点半准时熄灭了,黑暗中,陈小鹿还在小声地嚼薯片,“咔嚓咔嚓”的,像一只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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