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元年的初夏,长安城沐浴在温煦的阳光下。距离那场震动天下的国丧与权力交接,已过去数月。最初的悲恸与不安,如同渭水河面的薄冰,在季节更替中悄然消融。帝国的肌体,在新帝、内阁、咨政院、各级衙署的协同运转下,平稳地搏动着。而一种更深层、更微妙的变化,正在帝国的血脉与骨髓中发生——那些曾经被贴上“变法”、“新政”、“权宜之计”甚至“离经叛道”标签的制度与政策,在经历了二三十年实践的淬炼,尤其是在开创者双双离世后的考验,正悄然褪去“新”的外衣,无可争议地沉淀为这个国家赖以运行的基石,成为朝野上下心照不宣、甚至引以为据的“祖宗之法”、“本朝故事”。
这种转变,首先体现在朝堂的话语与思维定势中。
这一日朝会,议题是关于如何应对江南西道的一场局部水患后的赈济与重建。户部侍郎依照惯例,提出了一套方案:动用当地常平仓、义仓储粮平价出粜,朝廷拨付部分钱款以工代赈修复堤防,并依据《永贞新制》(指李瑾、武媚娘时期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民生法规)中“灾伤蠲免条例”,提请减免受灾州县部分夏税。
当这位侍郎在御前侃侃而谈,援引“新制”条款时,无论是龙椅上的新帝李显,还是丹陛下的文武百官,没有任何人觉得突兀或刺耳。仿佛那“新制”并非二三十年前才颁布施行,而是如同《唐律疏议》一般,是开国以来就存在的、天经地义的律法。甚至,当一位较为年轻的御史提出,是否可参照“永贞五年,淮南大水”时的处置成例,优化赈济流程时,他口中的“永贞五年”,也如同“贞观某年”、“开元某年”一样,成为一个代表特定时期、可供援引的标准时间坐标。没有人再去刻意区分这是“先帝(李治)旧制”还是“则天、李公新政”,它们都已浑然一体,成为“本朝制度”的一部分。
朝会散去后,狄仁杰与张柬之并肩走在出宫的甬道上。初夏的风穿过宫墙,带来一丝凉爽。张柬之看着宫道两侧规矩肃立的金吾卫,以及远处井然有序进出各衙署的官员胥吏,忽然感慨道:“狄公,你可曾记得,当年李公初提‘内阁’之议,朝中是何等哗然?言官们以‘变乱祖制、权归私门’攻讦不休。再看如今,莫说朝堂,便是地方州县,若无‘阁帖’下行,官员竟不知如何施政了。这‘内阁’,倒真成了我大唐的‘祖制’了。”
狄仁杰脚步未停,苍老的脸上浮现一丝复杂的笑意,缓缓道:“何止内阁?你听方才朝上,户部、工部、甚至御史言事,张口闭口,无不是‘依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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