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粮和咸菜填饱肚子而不再怀念雍城的珍馐美味。
他的皮肤被晒黑了,手背上裂开了几道口子,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掉的泥土。
他的肩膀变宽了,手臂变粗了,走路的时候不再像雍城的贵族那样迈着方步,而是和兵卒们一样,大步流星,踩得地面咚咚响。
他交了几个朋友。
一个叫姜离的年轻伍长,比他大两岁,是边关土生土长的子弟,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骑术精湛,箭法如神。
一个叫赵亢的老兵,四十出头,沉默寡言,可每次巡边都走在最前面,像是能把风沙都劈开。
还有一个叫嬴奇的少年,是赢西的远房族侄,和赢说同岁,性格开朗,爱说爱笑,总是能在最沉闷的时候讲个笑话把大家逗乐。
他们不知道赢说的真实身份。
在他们眼里,赢说只是一个从雍城来的、被大司马收留的落魄士族子弟,会写字,会算数,骑术一般,箭法糟糕,可人还不错——不摆架子,不喊苦,该出力的时候出力,该流血的时候流血。
这就够了。
在边关,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很简单。
你能不能扛戈?
你能不能骑马?
你能不能在自己倒下之前,把敌人先放倒?
能,你就是兄弟。
不能,你就是废物。
没有第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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