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恨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诈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前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以上禁令,订为一册,用帅印钤封进上,与汉王留览;再写一册,交与军正官曹参收掌。
汉王看罢禁令后叹曰:“前日操练人马,真儿戏耳!今日如此调度,如此发落,三军焉有不整?人心焉有不服?以此东征,寡人自无忧矣!”遂命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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